成  语:玩物溺志
汉语拼音:wán wù nì zhì
成语含义:义参「玩物丧志」。见「玩物丧志」条。
书  证:
01.宋.张栻〈与曾节夫抚干书〉:「虽然园亦既广矣美矣,若求增不已,却恐亦为玩物溺志,要不可不察也。」
典故说明:此处所列为「玩物丧志」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西周时,武王姬发遵其父文王之遗志,即位的第二年起兵灭商纣,取得了天下,创建周王朝。从此武王威名远播,中原地区外的部族首领,常进贡奇珍异物。有一次,西戎进贡了一种特有的獒犬,武王因仍陶醉于灭纣的战功中,所以放纵自己,耽于逸乐,整天与獒犬游猎嬉戏,荒废了朝政。朝中大臣召公见此情况,便作〈旅獒〉一文劝谏武王,其中有两句话说:「一味把人当成玩弄的对象,那是丧失做人的道德;一味玩赏器物,将丧失原有的雄心壮志。」武王于是从善如流,收敛心性,重新回到政务上,专心于国事。后来「玩物丧志 」被用来形容沉溺于某样的事物,因而荒废了应做的事。
成语来源:此处所列为「玩物丧志」之典源,提供参考。《书经.旅獒》人不易物,惟德其物。德盛不狎侮,狎侮君子,罔以尽人心;狎侮小人,罔以尽其力。不役耳目1,百度2惟贞3。玩人丧德4,玩物丧志5。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
〔注解〕
(1)役耳目:被耳目所奴役,指沉溺于声色娱乐。
(2)百度:百事的节度。
(3)贞:正。
(4)玩人丧德:玩弄他人以致丧失了做人的道德。
(5)玩物丧志:一味玩赏珍奇异品,因而丧失了原有的壮志。
参考成语:玩物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