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语:骇人视听
汉语拼音:hài rén shì tīng
成语含义:义参「骇人听闻」。见「骇人听闻」条。
书  证:
01.《隋书.卷六九.王劭列传》:「初撰《齐志》,为编年体,二十卷,复为《齐书》纪传一百卷,及《平贼记》三卷。或文词鄙野,或不轨不物,骇人视听,大为有识所嗤鄙。」(源)
02.宋.安焘等〈周书序〉:「考于书,唯府兵之设,敛千岁已散之民而系之兵,庶几得三代之遗意,能不骇人视听以就其事,而效见于后世。」
典故说明:此处所列为「骇人听闻」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骇人听闻」原作「骇人视听」。隋朝王劭,知识广博,为人称道。曾担任著作佐郎一职,将近二十年,陆续撰写过《齐志》、《齐书》、《平贼记》,但因文章用字遣词鄙陋粗俗,内容又多超出常轨、不合法度之处,让人见了十分震惊,被有见识的人所轻视。后来「骇人听闻」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表示令人听了十分震惊。
成语来源:此处所列为「骇人听闻」之典源,提供参考。《隋书.卷六九.王劭列传》劭在著作,将二十年,专典国史,撰《隋书》八十卷。多录口敕,又采迂怪不经之语及委巷之言,以类相从,为其题目,辞义繁杂,无足称者,遂使隋代文武名臣列将善恶之迹,堙没无闻。初撰《齐志》,为编年体,二十卷,复为《齐书》纪传一百卷,及《平贼记》三卷。或文词鄙野,或不轨不物1,骇人视听,大为有识所嗤鄙2,然其采擿经史谬误,为《读书记》三十卷,时人服其精博。
〔注解〕
(1)不轨不物:超出常轨,不合法度。
(2)嗤鄙:轻视、不屑。嗤,音ㄔ。
参考成语:骇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