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条:会审公廨
拼 音:huì shěn gōng xiè
含 义:
清末列强在中国租界内强行设立的审判机关。专门审判中外的互讼事件,审判官由外国领事或其委派人员充任,与中国会审官会同审理,实际上审判实权橾在外人手里。后改为特区法院,民国十六年撤销。
造句 / 例句:
  • 于民国16年1月1日,废止会审公廨
  • 著有《收回上海会审公廨》一书。
  • 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收归国有。
  • 辛亥革命后再任上海会审公廨审判官。
  • 1927年会审公廨收回后辞职。
  • 1864年,上海道在租界设立“会审公廨”。
  • 上海会审公廨的俗称。
  • 1921~1923年在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任陪审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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