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条:全额交割
拼 音:quán é jiāo gē
含 义:
股票术语。指证管会对公司重整、内部发生重大危机或股价出现异常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制定的买卖交割办法。通常此种股票不可当日冲销,需先缴齐股票及股款,方可进行买卖。
造句 / 例句:
  • 2004年6月17日,证交所将博达列为全额交割股。
  • 台湾股市是可以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来炒股的,全额交割即是相对于此。
  • 台湾股市中使用的术语,法规用词为“变更交易方法股票”,市场惯称全额交割股。
  • 外管局明确规定,远期结售汇履约应以约定远期交易价格的合约本金全额交割,不得进行差额交割。
  • 为降低交易风险,股指现货交易采取足额现金交易,即买卖一份合约,必须按其价格全额交割现金,不存在杠杆融资交易的问题。
  • 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系以1966年(民国五十五年)为基期,基期指数设为100,其采样样本除特别股、全额交割股外,其余上市股票均包括在内。
  • 陈明雄以营造建设起家,在新店市安坑地区造镇型的“绿野香波”社区是代表作,而原本已被打入全额交割股,原名国宾陶瓷的国宾大地,两年多前在陈鸿源家族入主后,成功争取到北部地区焚化炉的底渣再生处理业务,家族推出的新店市“绿中海”建案建案热卖,家族事业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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