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条:措置乖方
拼 音:cuò zhì guāi fāng
含 义:
乖方,不合条理。措置乖方指处置不合理。《清史稿.卷四二二.王茂荫传》:「其措置乖方,人言借借;而无敢为皇上言者,或虑无实据也。」
造句 / 例句:
  • 《答应天抚院》:“府官始则措置乖方,致人怨忿,终则擅离职守,逃往留都。
  • 事后,作为?、延路经略使的沈括也以“措置乖方”的罪名被贬谪,送往随州监管安置。
  • 苟所用之人不能称职,所办之事措置乖方,以致贻误大局,纵曰其心无他,究难为之宽恕者也。
  • 【出处】《清史稿?王茂荫传》:“其措置乖方,人言藉藉,而无敢为皇上言者,或虑无实据也。
  • 藩《清史演义》第五六回:“琦善、奕山、奕经、文蔚四人,虽因措置乖方,革职逮问,嗣后又复起用。
  • 贞?二年,累迁副提控、太原府判官,与从宜都提控、振武军节度使完颜蒲刺都议拒守不合,措置乖方,敌因大入,几不可御。
  • 他反对代宗、德宗以来对藩镇的姑息政策,尤其痛心的是,当宪宗一度振作,削平抗命的藩镇之后,而穆宗时君相措置乖方,再失河朔。
  • 绍兴初,胡安国上《时政论》,有曰:“伸言潜善、伯彦措置乖方,条其罪状,凡举一事,必立一证,皆众所共知共见,不敢以无为有,以是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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