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条:盐余
拼 音:yán yú
含 义:
民国二年善后借款,以盐税为偿还外债本息的担保,每年提偿后所余的款,拨归政府收用,称为「盐余」。
造句 / 例句:
  • 盐余为担保,亦称特种盐余库券。
  • 北洋政府提拨关?盐余款必须经过银行团的核准。
  • 1913年,北洋政府以盐税抵借外债,从此,盐税收入抵债后的余款称盐余
  • 民国13年,再任财政部长,出面与洋人周旋,以“关余”、“盐余”为抵押,发行春节国库券800万元,以解困境。
  • 五国银行团签订善后借款,以盐税抵押,于是帝国主义开始干涉中国的盐务,中国政府仅能使用盐税收入抵债后的余款(即盐余)。
  • 各地相继发生自称“大盐余党”、“大盐门徒”的暴动,如越后柏崎的生田万之乱、摄津能势的山田屋大助之乱和备后尾道、三原一揆等。
  • 民国13年,许世英组阁,请伯玉为财政部长,伯玉不受,只以次长代理部务到职;以关余、盐余为抵押,发行春节国库券800万元,解决财政的困难。
  • ,北洋政府与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签订善后借款,以盐税抵押,于是帝国主义开始干涉中国的盐务,中国政府仅能使用盐税收入抵债后的余款(即盐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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