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刑

代对八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后来总称刑政为八刑。
  南朝··王俭《褚渊碑文》:“执五礼以正民,简八刑而罕用。”
  ·杨炯《少室山少姨庙碑》:“纠万人者,施之以八刑。”
造句 / 例句:
  • 《周礼》不孝为乡八刑之一。
  • 《大观碑》又名《御制八行八刑条例》。
  • 缉兹八刑,光明五教。
  • 宋代李?再葺,并刻御制“八行八刑”碑于其中。
  • 记载八行八刑新政内容的刻石,就是大观圣作碑。
  • 反“八行”者为“八刑”,各以不同罪名加以处罚。
  • 碑文中对“八刑”的每一条也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说明。
  • [宋]善刻碑,大观二年(一一o八)同李寿永刻高陵县八行八刑碑。
  • 诸犯八刑县令佐州知通以其事目书于籍报学,应有入学,按籍检会施行。
  • 同时又制定“不忠、不孝、不悌、不和、不姻、不睦、不任、不恤之刑”,诸犯八刑者,也要接受相应的惩罚。
  • 周制以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八刑”谓加于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造言、乱民等八种人的刑罚。
  • 传》:“是以先王沿物之情,为之轨法,故八刑备于昔典,奸律炳于来制,皆所以谋其始迹,访厥成罪,敦风厉俗,永资世范者也。
  • 古代有六条标准,违反这些标准就以不孝敬长上、不友爱兄弟等罪名严加处罚,所以现在制定“八行”和“八刑”颁布到学校,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和奖惩的条例。
  • 八行八刑新政主要关乎学人命脉,当年9月,就有大臣奏请将“诏旨摹刻于石,立之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转年刻石相继立于各地,新政的内容于是快速传布。
  •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11),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12),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
  • 《大观圣作之碑》因为是立于北宋大观年间(公元1107-1110年),又是皇帝撰文书写,故称“圣作”,距今已近千年,又因它的内容是皇帝为学生制定的八条“行为准则”,故又称《御制学校八行八刑碑》,是研究宋代学校制度的宝贵实物资料。
  • 从前先王用道义开导百姓,还担心愚顽的人不明白,所以用“乡八刑”来督察百姓守法,对那些不孝父母,不顺从兄长,家庭不和睦,姻亲不和善,对朋友不讲信用,见别人有危难不帮助的人,就按刑法给以处罚,五家相互担保,有犯奇怪邪恶罪行的,便五家都牵连到,以此来堵住百姓犯罪的途径,使百姓无从产生邪恶念头。
  • 以前先王以道让百姓明白(事理),还恐怕顽愚的人不通晓,所以用“乡八刑”来督察百姓守法,那不孝顺父母长辈,不顺从兄长的,亲友间不和睦的,朋友间不讲信用,见别人有危难不帮助的,那么随即受到刑法的追究,而百姓互相担保,(如果)有犯歪门邪道罪行的五家都连及,(这样)用来堵塞百姓犯罪的途径,使百姓无从产生邪恶之念。
更多例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