酎金
汉代诸侯献给朝廷供祭祀之用的贡金。
▶ 《史记•平准书》:“至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
▶ 裴骃集解引如淳曰:“《汉仪注》:王子为侯,侯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
▶ 唐·元稹《代曲江老人》诗:“酎金光照耀,奠璧綵璘玢。”
▶ 清·龚自珍《汉朝儒生行》:“酎金失侯亦有命,人生那用多苦辛。”
- 造句 / 例句:
- 或以酎金免削,或以无後国除。
- 至武帝以贡纳酎金致罪,国除。
- 诸侯献酎金时?皇帝亲临受金。
- 有功,为龙?侯,坐酎金失侯。
- 」〕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馀人。
- 出北地,封从票侯,坐酎金失侯。
- 之子伉不疑和登坐法或坐酎金事。
- 后四岁,以坐酎金失侯。
- 此后?也时见坐酎金失律免侯的记载。
- 酎金之制即由此产生。
- 有关酎金的法令在西汉名为“酎金律”。
- 刘骄封十四年,元鼎五年(前112)坐酎金免。
- 在位5年,坐酎金免。
- 后再以左将军出定襄,无功,坐酎金,失侯。
-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侯贤坐酎金,国除。
- 以校尉从大将军有功,为龙?侯,坐酎金失侯。
- 元鼎五年已巳(公元前112年)侯成坐酎金,国除。
- 元封六年丙子(公元前105年),侯广德坐酎金免。
- 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宜成坐酎金,国除。
- 武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刘侯庆坐酎金,国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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