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厘)
I
  
  ㄌ〡ˊ
  〔《广韵》里之切,平之,来。〕
  “”的今字。
  
 1.    
治理;处理。
   《书•尧典》:“允釐百工,庶绩咸熙。”
   传:“釐,治。”
   ·恽敬《李夫人墓志铭》:“夫人之葬,惟学垧釐其事。”
  
 2.    
改变;改正。
   后汉书•梁统传》:“议者以为隆刑峻法,非明王急务,施行日久,岂一朝所釐。”
   李贤注:“釐,犹改也。”
   梁书•贺琛传》:“今若釐其风而正其失,易于反掌。”
  
 3.    
分,分开。
   ·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五:“﹝宋神宗﹞乃诏釐其事大小。大事,三省与枢密同议进呈……小事,枢密院独取旨。”
   ·陶宗仪《辍耕录•院本名目》:“院本、杂剧其实一也。国朝院本、杂剧始釐而二之。”
   ·厉鹗《〈沽上题襟集〉序》:“合数年来往还之作,釐为八卷。”
  
 4.    
事物的条理。
   文选•扬雄〈剧秦美新〉》:“则百工伊凝,庶绩咸喜,荷天衢,提地釐,斯天下之上则已,庶可试哉!”李善注:“上荷天道,而下提地理,言则而效之。”
   吕向注:“釐,理也。”
  
 5.    
厘金的略称。
   ·薛福成《应诏陈言疏》:“不得已而设局抽釐,酌取商贾之赢余。”
   清史稿•娄春蕃传》:“长芦盐商久困增釐,春蕃务为宽大,课裕而商不挠。”
   ·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臺湾篇下》:“议绅整饬凤山盐釐,令巡检刘永贞经理。”
  
 6.    
数量单位。用于长度,为尺的千分之一。
   史记•太史公自序》:“故《易》曰:‘失之豪釐,差以千里。’”
  
 7.    
数量单位。用于重量,为旧制两的千分之一。
   儒林外史》第二二回:“饭是二釐(银子)一碗,荤菜一分,素的一半。”
  
 8.    
数量单位。用于地积,为亩的百分之一。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当中尚田一亩三分五釐。”
  
 9.    
数量单位。用于利率:年利一厘为本金的百分之一,月利为本金的千分之一。
  
 10.    
微小。参见“釐毫”、“毫釐”。
  
 11.    
古地名。
   春秋·邑。故址在今安徽省·无为县境。
   左传•成公十七年》:“舒庸人以师之败也,道人围,伐,围·。”
   杜预注:“四邑。”
   杨伯峻注:“当在今安徽·无为县境。”
  
 12.    
通“”。寡妇。
  
 13.    
通“”。参见“釐麰”。
II
  
  ㄒ〡
  〔《集韵》虚其切,平之,晓。〕
  
 1.    
福。
   史记•孝文本纪》:“今吾闻祠官祝釐,皆归福朕躬,不为百姓,朕甚愧之。”
   裴骃集解引如淳曰:“釐,福也。”
   ·冯桂芬《上海重建武帝庙记》:“东偏万寿宫前后六楹,为岁时祝釐之所。”如:恭贺年釐。
  
 2.    
胙肉,祭鬼神后的福食。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孝文帝方受釐,坐宣室。”
   裴骃集解引徐广曰:“釐,祭祀福胙也。”
   司马贞索隐引应劭曰:“釐,祭余肉也。”
  
 3.    
姓。
   史记•孔子世家》:“汪罔氏之君守·之山,为姓。”
   司马贞索隐:“釐音僖。”
III
  lài
  ㄌㄞˋ
  〔《集韵》落盖切,去泰,来。〕
  通“”。
  赐予。
   《书•立政》:“丕釐上帝之耿命。”
   传:“大赐上天之光命。”
   《诗•大雅•既醉》:“其僕维何,釐尔士女。”
   传:“釐,予也。”
   马瑞辰通释:“釐与赉双声,釐即赉之假借,故训为予。”
   ·韩愈《平淮西碑》:“帝哀征夫,命相往釐。士饱而歌,马腾于槽。”
造句 / 例句: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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