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金局
(釐金局,厘金局)
亦称“釐捐局”。
徵收厘金的机关。又名厘局。
▶ 《清会典事例•户部•厘税》:“贵州省设釐金局二十五处。”
▶ 《清会典事例•户部•厘税》:“﹝同治﹞十年,直隶省·天津府,改捐输义馆为天津釐捐局,抽收百货釐金。”
▶ 《文明小史》第九回:“有的因为手中提的礼包分量过重,有的因为篮中所买的菜过多了些,按照釐捐局颁下来的新章,都要捐过,方许过去。”
▶ 沈从文《边城》二:“地方还有个釐金局。”亦省作“釐局”。
▶ 《清史稿•食货志六》:“是年(咸丰三年)苏·常叠陷,丁、漕无收,乃设釐局于上海,藉资接济。”
▶ 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粤西故瘠地,南徵军饷,皆挹注于南(南宁)梧(梧州)两釐局。”参见“釐捐”。
- 造句 / 例句:
- 如:厘金局(征收厘金的机关。
- 厘金局请警察所的警察来维持秩序。
- 州地(后街)厘金局只收缴印花税。
- 1924年(民国13年),任华阳厘金局副局长。
- ,被南关厘金局扣压。
- 1913年任省河厘金局局长。
- 16日,又袭击三叉厘金局和河西镇团防局。
- 临潼、渭南、华县、华阴等县厘金局局长。
- 年弱冠,随许世英去福建任漳州厘金局局长。
- 民国初年在此设厘金局,并驻有陆军稽查队。
- 18岁时,随父到广东三水河口厘金局帮理帐务。
- 的机构,有的省称牙厘局,有的省称厘金局。
- 不久回国,打入清政府上海水陆厘金局任总巡。
- 县厘金局帮帐。
- 咸丰三年(1853),清政府在此设厘金局,专征船税。
- 1923年到瓮洞厘金局任职,次年改任远口分县知事。
- 26年6月,白层厘金局实征64220元(法币),名列全省第五。
- 曾任永州厘金局局长,零陵、芷江知县,南武军统领。
- 1928年任老河口厘金局长,争取老河口的马文德附冯玉祥。
- 1895年,他在厘金局3年任期届满,便和父亲相偕离职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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