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

(颁布,颁布)
亦作“颁佈”。
 谓公布、颁发法令、条例等。
  ·曾巩《谢元丰三年历日表》:“窃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时;明天道者,在于治历。爰从颁布,俾一奉承。”
  水浒传》第七一回:“宋江当日大设筵席,亲捧兵符印信,颁布号令。”
  郭沫若《洪波曲》第七章五:“《组织条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了,便参加了土地会议。”

颁布

(參見頒佈頒布
造句 / 例句:
  • 国王颁布了一项命令。
  • 我同意彼得国王应该颁布适当的公告。
  • 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是在1861年颁布的。
  • 皇帝在这儿处理政务:颁布诏书,接见朝臣。
  • 据说,甚至颁布法律和命令也可以使用这种符号。
  • 这场争吵以后又过了几个星期,一项新的法令颁布了。
  • 这些交通规则是为国民交通安全着想而由各国政府颁布的。
  • 一些政府还就工会和管理部门的非通货膨胀行为颁布了指导方针。
  • 所有委员会的结论都认为:通行的赔偿制度已经瓦解,建议颁布事故保险法。
  • 由于对大气污染的恶化情况日益关注,地处温带的许多国家颁布了空气质量标准。
  • 拿破仑以征服者的姿态进入柏林。在那里颁布了禁止英国与欧洲大陆通商的柏林敕令。
  • 任何一州的众议员有缺额时,该州的行政长官应颁布选举令,选出众议员,以补充缺额。
  • “那,我就要颁布命令了。 ”
  • 那时,恺撒.奥古斯塔斯颁布了一项法令
  • 这个国家同时还颁布了一系列采矿法。
  • 拥护政府的人都欢迎新颁布的法规。
  • 国会颁布限制出售枪支的议案。
  • 立法者制定或颁布法律的人;立法者
  • 独立宣言是在何处颁布的。
  • 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距今已有九个年头。
更多例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