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埋银】造句:
  • 烧埋银主要适用于杀人或伤人致死犯罪。
  • 】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
  • 判断了此案,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
  • 诸支解人,煮以为食者,以不道论,虽瘐死,仍徵烧埋银给苦主。
  • 仅杖一百零七,赔烧埋银五十两了事的法令,明朝也不再沿用了。
  • 烧埋银具有一定的损害赔偿性质,但蒙古人往往以此逃避刑事追究。
  • ?刑部五?烧埋》:“宋换儿已正典刑,据家属处合徵烧埋银五十两。
  • 释义伏:屈服;烧埋:烧埋银钱,旧时官府向杀人犯追缴赔给死者家属的埋葬费。
  • 烧埋银,是元朝法律规定在对犯罪人处刑的同时,并科对被害人予以赔偿财产的制度。
  • 元律规定:杀人者死,但“地主殴死佃客”,却只罚杖一百七,赔烧埋银了事(《元史?刑法志》)。
  • 烧埋银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按此仅付“烧埋银”以了命案之例,自雍正始开,《红楼梦》开端即写薛蟠殴打冯渊致命,贾雨村多断烧埋银与死家了事。
  • (例如数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蒙古人被汉人打死需要偿命,而蒙古人因争或乘醉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
  • 《元典章?刑部四?老幼笃疾杀人》:“既杜思礼无目笃疾之人,依准本路拟决:杖一百七下,仍於本人梯己钱内,徵烧埋银五十两给主。
  • 法律中还规定?蒙古人因争执及乘醉殴死汉人?只征烧埋银?并断罚出征?无需偿命?而汉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死?甚至只打伤蒙古人也处以极刑。
  • ?刑部五?烧埋》:“张广於至元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打死袁六二,大德元年三月二十七日钦遇释放,合追烧埋银两,移准隆兴万户府关,张广并无事产折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