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鞫】造句:
读鞫
,秦代诉讼审判制度。
案件审讯完毕就应作出判决,并向当事人宣读判决结果,叫做“
读鞫
”。
《周礼?秋官?小司寇》“读书则用?”郑玄注引汉郑司农曰:“读书则用法,如今时
读鞫
已,乃论之。
读鞫
之后,如果被告对宣读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将于判决后穿上赭衣,并将罪状或书其背,或张贴于都市,“使四方明知为恶之罚”。
用
读鞫
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