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造句:
  • 法国当地官员旋即推选吉罗德将军为临时北非行政官,继任达尔朗的遗职。
  • 获取或设置网格中非行区域的颜色。
  • 行车道上非行人过路处
  • 控件中,您可以为列(而非行)指定模板。
  • 前英国佳尔路易斯咸信托及佳尔及圣汤玛士信托非行政总监
  • 我国人大体制的非行政化
  • 确定网格中非行区域的颜色,该颜色仅在
  • 我是雄狮,我是苍鹰,饥即食,渴即饮。除非行动,否则死路一条。
  • 长株潭一体化中行政区划手段和非行政区划手段研究
  • 充当补语时,方位短语多数表处所,且动词一般是非行走义类。
  • 非行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所读取的所有数据行上的共享锁( s锁) ,除非行已被来自update语句的x锁保护。
  • 要在适当的过路处横过马路,在非行人专区实施时段,除横过马路外,不要停留在行车道上。
  • 即,您不能在组件级指定非常接近的匹配项,除非行级或联接级的匹配项同样接近。
  • 确定非行区域的颜色(该颜色仅在网格滚动到底部或网格中只包含几行时可见) 。
  • 我渴望成功,快乐,心灵的平静。除非行动,否则我将在失败、不幸、夜不成眠的日子中死亡。
  • 行政行为的不存在是具有行政行为某些类似特征的非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
  • 简单地说, aop让开发人员可以创建非行为性的关注点,称为横切关注点,并将它们插入到应用程序代码中。
  • 在一个上涨市场中,在趋势线图表或趋势指标中未显示趋势已经改变前决不认为次级趋势已经向下。除非行情已经突破最底部价格1美分甚至更多。
  • 相应地,如果一个行动者被认为是为一个目的而行动,那么这一目的并非行动者的目的而是其所指向的结果的目的。
  • 属性可以确定非行区域的颜色。只有在网格滚动到底部或网格中只包含几行时,才显示非行区域。
  • 属性确定非行区域(只有在网格滚动到底部或网格中只包含少数几行时,才能看到该区域)的颜色。
  • 因此,附表第条须作出修订,以便把有关总督的提述修改为行政长官,而非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但事实上,在我们称之为“企业”的组织中,大量的合约所规定的并非行为,而是行为结果,或一系列相关行为目标。
  • 因此,附表1第1 ( c )条须作出修订,以便把有关总督的提述修改为行政长官,而非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中国的法律强制代理在今年的头四个月中的扫黄打非行动中,就没收了490万本非法书记,期刊以及音像制品。
  • 持有认可大学之非法律科学士学位,或于非行使普通法之地区获得法律科之学士学位,而其荣誉等级通常须为乙等或以上;或
  • 政府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资产重组行为的干预,更多的体现出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体现为地区特点而非行为特点。
  • 至于的士及某些非专营巴士服务(例如游览服务及合约式出租服务)等非行走固定路线的服务,由于其需求并无固定规律,预计乘客量每天都会有变化。
  • 由2001 - 02年度开始,上述数字包括总目55纲领2中关于资讯科技及总目708非行政电脑系统的支出,而所有关于员工方面的支出会以员工的总薪酬福利作为计算基础。
  • 于认可大学之非法律科荣誉学士学位课程毕业,或于非行使普通法之地区获得法律科之荣誉学士学位,且本科课程考获之平均成绩通常达乙级或以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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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市建局不得出售或处置其为某发展计划或发展项目而凑集的土地,包括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收回的土地,除非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事先批准如此出售或处置土地一事。
  • 登记是积极范围内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对登记性质的探讨意在明确不动产登记制度私法上建构的意义,界定本文的写作视角乃物权法,而非行政管理。通过考察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与物权变动诸模式间的关系,自然会发现:公示未必公信,公信必须具备一定公示方式,登记公信力生长于形式主义立法的土壤上。
  • 地铁公司表示由于工程涉及车站及隧道通风系统、冷气系统及抽风系统的重大修改,因此未能提早完成。此外,所有工程只能在非行车时间内即凌晨二时至五时期间进行。
  • 保险诈骗罪是结果犯而非行为犯,是数额犯,认定其着手应结合诈骗犯罪的基本原理和犯罪形态的基本理论,结合每一种保险诈骗行为具体认定,一般应以行为人在诈骗故意支配下开始对保险公司实施欺诈行为为准。
  • 具体而言,本文第一个部分,首先将我国的检察权作出了是司法权而非行政权的界定,其次解释了检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行政化的含义,并主要列举出了检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行政化的主要表现形式: ( 1 )检察院行政格式化; ( 2 )检察官选任上的行政化; ( 3 )检察院的财务来自于行政化的拨付; ( 4 )检察官的工资标准完全行政化; ( 5 )办案体制完全行政化; ( 6 )检察委员会构成和运作行政化; ( 7 )检察官任免行政化; ( 8 )检察官惩戒手段行政化; ( 9 )检察官管理模式完全行政化; ( 10 )检察官职位范围宽泛化和缺乏分类管理; ( 11 )检察官“官阶”设计上的行政化。